根据《矿产资源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区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修复发〔2025〕1741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咸阳肿瘤医院地热井《矿区生态修复报告表》进行了审查,现将《矿区生态修复报告表》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陕西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9-33186040
邮箱:XXZGDK@126.com
附件:咸阳肿瘤医院地热井矿区生态修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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