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6〕23号)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咸国用(2015)第087号

陕西鸿升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规划B-6路以东、园区南大道以南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