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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咸国用(2015)第087号
陕西鸿升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规划B-6路以东、园区南大道以南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