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须知

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正在进行中,请满足条件的企业,及时确认,及时申请。

一、实施范围

参保企业,还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资格条件

(一)已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目前仍正常缴费。

(二)2024年未裁员,或裁员率符合以下要求:

1.30人以上企业:裁员率≤5.5%。

2.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20%。

3.严重失信单位和中介机构代理其他企业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返还标准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

四、资金用途

可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五、经办模式

“免申即享”与“主动申请”相结合。除劳务派遣单位外,采用“免申即享、企业确认”经办模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企业。

六、有关问题

(一)裁员率公式:(2024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4年月均参保人数)×100%。

(二)企业划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三)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按照陕人社〔2024〕1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稳岗返还政策原则上当年兑现,资金发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次年1月底。

七、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