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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姚**
信件编码: GPPS20260514STDD
来信时间: 2026-05-14 21:2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住建局或不动产中心线上系统显示的房屋备案合同为什么是没有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
信件内容:
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局领导您好!在沣东新城全款购买了一手现房,2023年10月签的认购协议书,2024年3月付清了全款,2024年4月进行的网签备案。现在发现在西咸新区住建局和不动产中心的电脑系统中查询到的备案合同中没有买卖双方的签字或盖章。而买卖双方实际签订的纸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双方的签字盖章。请问:既然买卖双方是签订纸质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才进行的网签备案,那为什么住建局和不动产中心的电脑系统中查询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却是没有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 该问题具有普遍性,贵局的答复将会解决普通大众的疑惑。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物局)
回复时间:2026-05-18 11:04
回复内容: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市民反馈的问题我单位已知悉,不动产系统里留存的是标准化电子备案合同,主要用于住建部门登记留档、锁定房源、防止一房多卖、办理后续不动产证,仅作行政备案使用,不需要录入买卖双方手写签字或实体公章扫描件。纸质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群众与开发企业现场签订的正式交易合同,这份合同由买卖双方各自留存保管,不上传录入不动产备案系统,所以系统页面无法查看签字盖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单位:陕西省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3318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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