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的问题,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市民反馈的问题我单位已知悉,不动产系统里留存的是标准化电子备案合同,主要用于住建部门登记留档、锁定房源、防止一房多卖、办理后续不动产证,仅作行政备案使用,不需要录入买卖双方手写签字或实体公章扫描件。纸质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群众与开发企业现场签订的正式交易合同,这份合同由买卖双方各自留存保管,不上传录入不动产备案系统,所以系统页面无法查看签字盖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单位:陕西省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3318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