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不 动 产 登 记 证 明 | 抵押权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 |
| 抵押人 | 张菲菲 | |
| 不动产坐落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瀛洲三街以南、乐华三路以东、乐华二路以西、瀛洲二街以北黄冈学府城南区5幢1单元24层12401室 | |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陕(2023)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8097号 |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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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不 动 产 登 记 证 明 | 抵押权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 |
| 抵押人 | 张菲菲 | |
| 不动产坐落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瀛洲三街以南、乐华三路以东、乐华二路以西、瀛洲二街以北黄冈学府城南区5幢1单元24层12401室 | |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陕(2023)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8097号 |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