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6〕9号)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21)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531号

杨玉林、郑小燕、郑雪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泾阳县高庄镇聂冯村、芦家村龙安居综合贸易中心1层A2-125

2

陕(2021)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038504号

陈梦雅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秦都区沣榆路南.黄家寨东.沣都二路西上林西苑A地块12号住宅楼1层6号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