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 1 | 陕(2021)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531号 | 杨玉林、郑小燕、郑雪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泾阳县高庄镇聂冯村、芦家村龙安居综合贸易中心1层A2-125 |
2 | 陕(2021)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038504号 | 陈梦雅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秦都区沣榆路南.黄家寨东.沣都二路西上林西苑A地块12号住宅楼1层6号 |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