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不 动 产 登 记 证 明 | 抵押权人 |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 抵押人 | 赵龙 | |
| 不动产坐落 |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沣泾大道以南、卫青西街以北、汉风四路以西西安恒大文化旅游城B-01-01地块(北区)1#楼2单元20层22004室 | |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陕(2025)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11991号 |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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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不 动 产 登 记 证 明 | 抵押权人 |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 抵押人 | 赵龙 | |
| 不动产坐落 |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沣泾大道以南、卫青西街以北、汉风四路以西西安恒大文化旅游城B-01-01地块(北区)1#楼2单元20层22004室 | |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陕(2025)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11991号 |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