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6〕34号)

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大街支行
抵押人问鹏飞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未央区三桥新街8幢21703室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1501800100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