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 关于2025年6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33585032传真:3358598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

意见反馈情况:下列项目在受理评审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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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仁达康健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石杉碱甲生物合成技术项目

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自贸蓝湾一区产业园C1号楼L区1层

陕西仁达康健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核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自贸蓝湾一区产业园C1号楼L区1层,租赁现有厂房建设,占地面积约666.1平方米,厂房内设置发酵区、过滤区、菌种储藏室、试验区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建设一条生物原料药生产线。建成后年产石杉碱甲原料药1千克。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36万元,占总投资的19.61%。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验室产生的氯化氢、氨和非甲烷总烃等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由排风管道排放至室外,发酵室产生的臭气经净化塔除臭后排放至室外处理,各类污染物满足相关要求后排放。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水、清洗废水和工艺废水收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通过“中和调节+混凝沉淀+氧化+吸附”工艺处理后,和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园区化粪池,满足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空港新城北区污水处理厂。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风机布置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排放限值要求。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妥善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5.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原则,加强对危废贮存设施及装置的维修管理,严格落实防渗措施,避免跑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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