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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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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书
陕(202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33072号
雷刚、李媛
泾阳县高庄镇聂冯村中国灯都原点古镇灯饰城A-1幢30039商铺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