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西咸新区创新大厦一层政务服务大厅9号窗口。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山西庄村二组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山西庄村二组 | 7315.53 | 已征收 |
2 | 山西庄村二组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山西庄村二组 | 60597.29 | 已征收 |
3 | 山西庄村二组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山西庄村二组 | 26513.46 | 已征收 |
4 | 山西庄村二组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山西庄村二组 | 5787.69 | 已征收 |
5 | 山西庄村二组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山西庄村二组 | 175655.99 | 已征收 |
6 | 山西庄村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山西庄村 | 9655.40 | 已征收 |
7 | 山西庄村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山西庄村 | 155.70 | 已征收 |
8 | 山西庄村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山西庄村 | 774.78 | 已征收 |
9 | 山西庄村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山西庄村 | 2357.70 | 已征收 |
10 | 山西庄村三组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山西庄村三组 | 238761.14 | 已征收 |
11 | 山西庄村三组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山西庄村三组 | 41651.05 | 已征收 |
12 | 山西庄村三组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山西庄村三组 | 143371.46 | 已征收 |
13 | 山西庄村一组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山西庄村一组 | 72814.24 | 已征收 |
14 | 山西庄村一组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山西庄村一组 | 17393.49 | 已征收 |
15 | 山西庄村一组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山西庄村一组 | 258057.89 | 已征收 |
公告单位: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