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陕(2024)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05845号 | 孙彦丽 李甲文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二路以南、兰尚路以北、正阳六路以东保利时光印象住宅项目8#楼1单元16层11604室 |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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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陕(2024)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05845号 | 孙彦丽 李甲文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二路以南、兰尚路以北、正阳六路以东保利时光印象住宅项目8#楼1单元16层11604室 |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