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西咸(2024)03号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权利人权利性质用途宗地面积坐落备注

1

咸国用(2003)第012号

陕西万通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出让

工业用地

10850.51㎡

咸阳市渭城区民营科技园区


2

咸国用(2004)第198号

咸阳宏升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出让

工业用地

11965㎡

朝阳六路以南


陕西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