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陕(2022)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22011号 | 赵斌、 鲍玲波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红光路以南,和平路以东和平春天5#楼1单元26层12602室 |
2 | 陕(2019)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02758号 | 朱传振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西安星河湾1期住宅项目7号楼2单元21层2101室 |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