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不 动 产 登 记 证 明 (一) | 抵押权人 | 西安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抵押人 | 马宏岗,王延红 | |
不动产坐落 | 秦汉新城兰池二路以北、同律路以南、秦苑五路以东、秦苑六路以西万科理想城项目二期(DK07)C22号楼2单元1层20101室 |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陕(2019)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29229号 | |
不 动 产 登 记 证 明 (二) | 抵押权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 |
抵押人 | 马宏岗,王延红 | |
不动产坐落 | 秦汉新城兰池二路以北、同律路以南、秦苑五路以东、秦苑六路以西万科理想城项目二期(DK07)C22号楼2单元1层20101室 |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陕(2019)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29230号 | |
不 动 产 登 记 证 明 (三) | 抵押权人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莲湖区支行 |
抵押人 | 张真真,王卫茄 | |
不动产坐落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同仁西路以东、同仁路以西、沣景路以南、尚仁路以北西派宸小区6#楼1单元24层12401室 |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陕(2023)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46552号 | |
不 动 产 登 记 证 明 (四) | 抵押权人 |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抵押人 | 张真真,王卫茄 | |
不动产坐落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同仁西路以东、同仁路以西、沣景路以南、尚仁路以北西派宸小区6#楼1单元24层12401室 |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陕(2023)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46553号 |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