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西咸〔2022〕2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21)陕0104执恢10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2021)陕0104执恢101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泾房权证永乐字第20156179号

陕西日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泾阳县永乐镇尚家村石门子西、东组

2

泾房权证永乐字第20156180号

陕西日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泾阳县永乐镇尚家村石门子西、东组

3

泾国用(2011)第A-004号

陕西日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泾阳县永乐镇尚家村石门子西、东组

公告单位: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