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1323室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陕西西咸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能源金融贸易区(文教园片区内),包括文韵二路(北至文教六路,南至文教八路),文教三路(西至秦皇大道,东至沙河桥) | 5482.14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首次登记 |
2 | 陕西西咸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北至学苑八路、南至学海路 | 6652.31 | 公园与绿地 | 首次登记 |
3 | 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规划机场用地范围内 | 323402.91 | 机场用地 | 首次登记 |
4 | 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规划机场用地范围内 | 106059.44 | 机场用地 | 首次登记 |
5 | 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规划机场用地范围内 | 105385.58 | 机场用地 | 首次登记 |
联系方式:029-33585025
公告单位: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