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西咸〔2023〕2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1323室

序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陕西西咸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能源金融贸易区(文教园片区内),包括文韵二路(北至文教六路,南至文教八路),文教三路(西至秦皇大道,东至沙河桥)

5482.14

城镇村道路用地

首次登记

2

陕西西咸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北至学苑八路、南至学海路

6652.31

公园与绿地

首次登记

3

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规划机场用地范围内

323402.91

机场用地

首次登记

4

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规划机场用地范围内

106059.44

机场用地

首次登记

5

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规划机场用地范围内

105385.58

机场用地

首次登记

联系方式:029-33585025

公告单位: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