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西咸〔2023〕24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1323室

序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陕西空港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空港新城顺陵片区萧何路以西

3781.32

公用设施用地

首次登记

联系方式:029-33585025

公告单位: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