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陕(2022)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16422号 | 刘烨彤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镐京新城园区路以西,昆明十四路以南湖光山色13号楼2单元6层20601室 |
2 | 陕(2019)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042774号 | 杨林海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渭城区金旭路西北电建四公司9号楼3单元2层34号 |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