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3〕17号)

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22)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16422号

刘烨彤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镐京新城园区路以西,昆明十四路以南湖光山色13号楼2单元6层20601室

2

陕(2019)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042774号

杨林海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渭城区金旭路西北电建四公司9号楼3单元2层34号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