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3〕18号)

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S0043821

侯沛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秦都区世纪大道东段北侧奥林匹克花园三期C7号楼1单元8层2号

侯毓珊

(曾用名)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