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1025110016-3-1-47-10602~0 | 陈建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西安市未央区阿房四路龙华小区47幢10602室 |
2 | 陕(2018)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273048号 | 陕西云投置业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秦都区世纪大道国润城12号商住楼1单元8层3号 |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