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1323室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能源一路以南、丰产路以北、金融一路以西、沣东一路以东 | 114687.85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首次登记 |
2 | 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管理办公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能源金融贸易区(能源金贸片区)能源四路至能源二路南侧园区东边界 | 14085.42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首次登记 |
联系方式:029-33585025
公告单位: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