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1323室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渭北片区秦宫七路以东,秦宫八路以西,兰池二路以南,兰池大道以北 | 152535.90 | 教育用地 | 首次登记 |
2 |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渭北片区秦涧路以东,秦宫八路以西,兰池二路以北 | 63836.97 | 教育用地 | 首次登记 |
3 |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渭北片区秦宫六路以东,秦宫七路以西,兰池二路以南,兰池大道以北 | 71800.54 | 教育用地 | 首次登记 |
4 | 西咸新区新城创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秦汉新城塬北片区汉韵八路以西,汉韵七路以东,卫青东街以北区域 | 59737.99 | 工业用地 | 首次登记 |
联系方式:029-33585025
公告单位: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