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3〕36号)

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抵押人

张磊,吴丽娜

不动产坐落

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慈恩大街以南、崇礼路以东、天翼大道以西,西咸空港绿地新城四期项目7#楼1单元1层10102室

不动产

登记证明号

陕(2022)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53586号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