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3〕37号)

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2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12539号

陈红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自贸大道以西、广德路以东、宣平大街以北富力(西安)环球商贸港创意办公8#楼1单元2层10213室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