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西咸〔2023〕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

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泾房预高庄字第20140365号

杨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芦家村、寿平村中国西部五金机电城30#楼1单元2层10225室

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公告单位: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