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3〕45号)

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抵押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抵押人

王维维

不动产坐落

秦汉新城迎宾大道以东,文科东路以北,东风路北延段以西,文渊路以南厚德苑小区2号楼1单元26层12603室

不动产

登记证明号

042017011728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