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3〕54号)

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抵押权人礼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抵押人

廉振虎

不动产坐落

秦都区世纪大道国润城D2号商业楼3层02号

不动产

登记证明号

陕(2022)咸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40562号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