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陕(2022)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17060号 | 冯彦昕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西安市未央区阿房二路北侧西纺三村28幢30103室 |
2 | 20161060045 | 庄竟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西安市未央区三桥新街5幢12002室 |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