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咸新区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西咸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咸新区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咸城管委办发〔2019〕10号

 

各新城管委会,新区各部门,园办,各驻区单位,西咸集团:

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建发 〔2019〕1131号),制定了《西咸新区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专题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西咸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9年7月10日

 

西咸新区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是西咸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巩固提升年,为进一步强化西咸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中、省、市各级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和《西咸新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陕西咸城乡委办发〔2017〕6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为指导,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响应“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行动号召,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通过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示范引领、设施设备提升等,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立政府引导、群众参与、法制保障的运行机制,提升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

2019年底,新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知晓率不低于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新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校园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40%,新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5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2019年底新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配备率达5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

二、工作任务

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西咸新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所设定的工作目标为导向,全面提升当前工作中所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机制

1.成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新区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城管交通局。新区成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具体负责信息收集与报送、宣传、指导、考评等日常工作。各新城要参照新区标准,在原有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成立由各新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2.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商制度,召集各新城、新区相关部门、园办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协调处理重大事件和重大案件。联席会议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可及时组织召开。

完成时限:2019年8月份召开第一次会议。

3.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体系建设、设施建设、设备配备等,各新城、新区各部门、园办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计划,做好工作预算并及时报送本级财政部门,有安排、有步骤地划拨资金,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动。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资金保障到位。

4.贯彻落实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按照4月份出台的《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开展持续性的法规宣传及执法协调准备工作。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持续性的法规宣传及执法协调准备工作。

完成时限:《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4月底出台,并开始持续开展为期3个月的法规宣传及执法协调准备工作;2019年9月1日正式施行。

5.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业务,结合新区、新城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人和分管领导,按照各自分工开展有关工作。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二)切实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1.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新城、园办要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进一步探索垃圾分类工作新路径、新模式,按照辖区各类单位、学校、小区总数10%的比例(不含2018年已完成创建的单位、学校、小区),再创建一批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切实起到优秀示范作用的单位和组织,为辖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出表率,为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向导”。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完成5%,2019年12月底达10%。

2.完成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按照“连点成线、连线成片”的工作思路,提升扩大达标创建单位数量与范围,按照政府机关率先垂范的要求,先行在党政机关及其相关企事业单位,各新城、园办大力开展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创建工作,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提高新区垃圾分类覆盖率。2019年底,实现新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完成党政机关等目标任务,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新区公共机构目标任务。

3.抓好居民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由新区规划建设部门牵头协调督导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各街镇牵头协调督导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各新城、园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基层组织,配备前端分类基础设施,通过“示范户”评选、“环保达人”评选、“分类好家庭”评选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一套按周、月、季、年分层推进的考核制度,提升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2019年,各新城以街镇为单位至少打造一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含小区、单位、学校),园办至少打造一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含小区、单位、学校),每个街镇须至少打造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20%,2019年12月底达50%。

(三)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1.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杜绝“先分后混”。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完成有害垃圾运输车辆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的选型、招标和采购。各新城、园办采用市场化机构,督促资源化回收利用企业按照“统一外观、统一标示”的要求,改造或配置可回收物收集车;各新城、园办要按照“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的要求,自行配置2辆厨余垃圾收集车。各新城、园办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各产权或管理单位具体实施,在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交场站、机场等各类型公共场所建立一批分类容器设置“样板”。

完成时限:有害垃圾收集车及标准化收集容器采购工作2019年7月底完成(任务已于5月份下发),2019年8月底前配置到位。可回收物收集车2019年8月底前配置到位。厨余垃圾收集车2019年9月底前配置到位。

2.加快“两个中心”及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各新城在辖区内必须配套建设至少一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大件垃圾拆分中心以及有害垃圾暂存点,各新城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部门积极配合并协调指导分拣中心、拆分中心和有害垃圾暂存点用地的相关工作。

完成时限:“两个中心”建设2019年底前完成,有害垃圾暂存点2019年8月底前完成。

3.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理系统建设。沣西新城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牵头负责建立健全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有害垃圾转运处置监管体系建设;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有害垃圾转运处置监管体系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 2019年10月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投入运营。

(四)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1.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各新城、园办组织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本部门、本地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学习实践活动,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新区宣传部组织开展主题创建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评比内容。

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2.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评比。新区宣传部、文明办在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等群众性文明创建中,组织开展主题创建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创建评比内容,分值权重不低于20%。

3.强化生活垃圾分类业务培训。新区相关部门要开展对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培训;中、省、市驻区单位、部队加强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专(兼)职人员的培训。各新城、园办发挥好“三支队伍”的作用,分层、分类、分批在本辖区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培训。

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4.开展形式多样的媒体宣传。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西安生态日及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出台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召开大规模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分类知识知晓率,扩大分类工作影响力。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充分提供鲜活案例和报道素材,不断扩大宣传效应;各新城、园办要通过LED大屏、楼宇电视、电梯电视以及小区网站等持续滚动播放分类公益广告,努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新区宣传部协调省市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报道,确保形成声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完成时限:长期

5.打造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模式。结合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陆续推出“党政机关模范带头”、“全民共享共治”、“居民服务增值”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模式,并组织在新区推广学习,不断引领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向新的高度。

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五)加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加强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新区教育局要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回收利用等相关基础知识纳入日常教育内容,不断加强对广大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与培训,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学校的考核管理,出台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标准,积极利用课外活动开展分类“第二课堂”、“知识竞赛”等教育实践活动,完成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达标分类校园覆盖率100%的目标任务。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知晓率70%,覆盖率70%,2019年底知晓率100%,覆盖率100%。

(六)切实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新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跟踪总结新区农村垃圾分类示范点情况,研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政策,指导各新城结合畜禽粪便、秸秆综合利用,协同处理农村可腐烂垃圾。各新城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立日常监督考核检查制度,负责分类考核工作,每月分别向新区农业农村局、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上报进展情况。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新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率达5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单位要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要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党工委(党委)、管委会(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各级党工委(党委)、管委会(政府)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亲自部署。

(二)加强统筹协调。新区改创局会同城管交通局研究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和生活垃圾收运网“两网融合”的具体措施;新区改创、规划住建、自然资源、财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结合各自业务,开辟绿色通道,予以政策扶持,形成深入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合力。

(三)建立激励制度。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新区垃圾分类工作奖励激励制度。对2019年成功创建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的单位、小区、学校等予以表彰奖励;对在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成绩优异、亮点突出的新城、部门以及个人予以表彰,并将结果提交新区考核办,作为各单位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监督考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专业考核与公众参与相结合、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综合考评。新区考核办要在7月底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新区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五)强化保障机制。新区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领域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规范约束中,加强强制规范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