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西安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市字〔2023〕98号)要求,新区负责整改的第十五项、第二十一项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市级部门组织了验收,现予以公示。
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自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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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情况 |
第15项 | 中玻(陕西)新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煤炭消费指标为52386吨,发改部门年终认定用煤49437吨。督察发现,实际用煤54043吨,超指标用煤1657吨。2022年企业用煤量比2021年增加2635吨。氮氧化物超总量排放约87吨。2022年以来,该企业先后8次被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治,但至今未履行所有处罚决定,仍在违规生产。 | 1.新区采取强力措施,500吨/天玻璃生产线于8月23日完成拆除,违法违规生产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组织对企业减煤数据及相关资料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对企业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2023年煤炭削减任务全面完成。 3.反馈问题指出的8次行政处罚已全部执行到位,罚款已全部缴纳到位。新区将加强企业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制度。 |
第21项 | 西咸新区老旧车淘汰工作推进不力,2024年需淘汰报废老旧车辆124辆,截至2023年5月,仅淘汰报废车辆29辆,完成率23.9%。 | 1.制定印发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方案,成立淘汰工作小组,全面完成124辆老旧车淘汰报废任务。 2.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宣传老旧车淘汰的意义,动员车主主动参与淘汰工作,不断提高民众老旧车淘汰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