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33585032传真:3358598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
意见反馈情况:下列项目在受理评审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安国联特检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 现场探伤项目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康鸿实验楼一楼 | 西安国联特检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西安阔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8台便携式X射线机,在陕西省境内对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和钢板等工件进行现场无损检测。项目总投资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1.15%。 | 1、定期对安全与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2、建立辐射安全与防护监测制度并确保实施,及时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按要求编制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报告并报我局及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沣东)工作部备案。3、辐射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辐射工作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辐射工作人员应配备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定期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剂量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辐射安全。4、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防辐射事故发生。5、若进行异地探伤作业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办理异地探伤作业备案。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