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关于开展咸阳市涉及西咸新区房屋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公告

为贯彻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西咸新区委托代管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咸阳市与西咸新区相关授权委托事项,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和效率,由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咸阳市涉及西咸新区房屋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移交至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由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咸阳市涉及西咸新区房屋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展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1月31日(周五)18时起,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再受理咸阳市涉及西咸新区房屋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2020年2月1日(周六)9时起,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开展咸阳市涉及西咸新区房屋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三、本公告涉及咸阳市秦都区(沣东街道、双照街道、钓台街道、陈杨寨街道)、渭城区(周陵街道、渭城街道、窑店街道、正阳街道、北杜街道、底张街道)范围。其中渭河以南、西宝高速老线以北、沣河及陇海铁路以西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由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四、如有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办理需求的,请根据本公告妥善安排时间。咸阳市涉及西咸新区房屋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由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移交至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后,因资料移交、历史遗留问题可能导致的业务办理时间延迟等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