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印发《关于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受理2019年度新设地质灾害防治丙级资质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19〕91号)要求,现将受理地质灾害丙级资质新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西咸新区范围内符合新修编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规〔2017〕1号)相关要求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丙级资质的新设(注:地质灾害防治施工和监理资质不能同时申报)。
二、受理时间
2019年12月23日—2020年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
根据新修编的原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第30号令、第31号令、原省国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规〔2017〕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公告》(自然资源部公告2019年第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35号)的有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纸质、地质灾害资质申请报盘软件形成的电子文档。所提供的资料需有支撑材料作为附件。资质申请报盘软件、电子文档报送要求下载见附件。
四、申报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
提交资料:吴晨电话:029-33186174
业务咨询:刘海燕电话:029-33186175
附件:1.资质申请表.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