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公告 (2019年第6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陕安委办〔2015〕58号)和《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陕西咸安监〔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合规性审查,核准西安浙华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2019年11月6日至2022年11月5日),现予公告。


附件:西咸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公告 2019年第6号.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