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33585032传真:3358598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
意见反馈情况:下列项目在受理评审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陕西涂彩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涂彩新环保塑粉生产线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尚家村田村陕西恒广化纤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 陕西涂彩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陕西同泽生态能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尚家村田村陕西恒广化纤科技有限公司院内,租用现有厂房1020平方米,建设4条塑粉材料生产线,及配套库房、办公室,主要设备为挤出机、压片机、研磨机、混合机、空压机、水冷机、绑定机、冷却机组、实验设备等29台,建成后年产塑粉材料80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8.4%。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混料废气、磨粉废气、挤出废气、小试挤出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涉及涂料制造应严格按照《西咸新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要求达到引领性环保绩效水平。2.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达标排放。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所依托陕西恒广化纤科技有限公司“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妥善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5.加强环境安全风险防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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