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关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限不足3个月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本级或上级机关门户网站上滚动提醒矿业权人按规定申请延续登记”的规定,现将辖区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采矿权信息予以公示。请采矿权人按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或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 序号 | 许可证号 | 采矿权人名称 | 矿山名称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1 | C61000020181211 00147592 | 西咸新区泾新置业 有限公司 | 泾河新城黄家村地热开发区块 | 2023-12-14 | 2026-12-14 |
2 | C61000020190111 30147424 | 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 泾阳县崇文乡东赵村地热开发区块 | 2024-1-16 | 2027-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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