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4〕93号)

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一)

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
抵押人董懿虎,武龙娜
不动产坐落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永泰路以南,统一路以北,同仁路以西,白马河路以东万科·大都会五期1#楼2单元12层21203室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陕(2024)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40336号

(二)

抵押权人西安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抵押人温芸清
不动产坐落沣东新城沣泾大道以东、尚航七路以西、丰产路以南欣阳花园2号楼1单元3层303室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陕(2018)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668号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