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5〕22号)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20)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006880号

唐彬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秦都区世纪大道国润城C9号住宅楼1单元6层2号

2

陕(2016)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313号

薛建国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泾阳县高庄镇聂冯村精品陶瓷城1幢40153号商铺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