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城住建局,园办规划及建设环保部,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提高新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质量,压实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提高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申报通过效率,降低参建单位违法违规事件发生率,结合当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常见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中存在以下八种情形的,由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不予受理凭证》,资料退回申请人。
(一)建设单位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等违法情形尚未处理完毕的;
(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填写信息与平台申报信息或设计图纸三者对照不一致或填报错误未能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实际情况的;
(三)未完整填写或未如实填写建设、设计、图审(如有)等各相关单位信息的;
(四)消防设计审查各申报要件未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骑缝章的;
(五)平台上传申报资料未完整包含设计审查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含附件)、消防设计文件(含消防设计图纸及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报告的(如有);
(六)设计文件未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细则规定深度编制的;
(七)包含特殊消防设计未按要求报请消防设计方案评审的;
(八)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提交申报资料的或申报人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的。
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过程中出现以下三种情形的,由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不合格)》;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基础上,结合行业管理对其作如下处理:对参建单位违反法律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处罚;第一次违法违规的参建单位,在对其依法处理的前提下,建设主管部门还应对其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违规行为及相关责任人员信息进行不良信息登记备案;第二次出现违法违规情形的,直接约谈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其违法情形进行全区通报,并将其不良行为推送至新区相关信用体系,并抄报省住建厅或救援部门备案;对第三次出现违法违规情形的,建设主管部门将暂停其在新区内承揽工程(或开发)资格,并抄报省住建厅建议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违法信息同步上传至陕西省建筑市场诚信一体化平台及信用中国(陕西)纳入信用惩戒: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联合审查机构未就消防设计文件存在的违反强制性设计内容出具明确审查意见或存在漏审、超资质审查情形的。
三、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过程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形的,由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特殊建设工程验收申请不予受理凭证》,资料退回申请人。
(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情形未处理完毕的。
(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填写信息与平台申报信息或竣工图纸三者对照不一致或填报错误未能真实反映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的;
(三)《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未完整填写或未如实填写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图审(如有)、检测(如有)等各相关参建单位信息的;
(四)平台上传申报资料未完整包含验收申请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竣工图纸的;
(五)《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未就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未加盖公章或公章不全的,备注栏未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写;
(六)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提交申请资料的或申报人无法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的;
(七)申报验收时未能提供证明消防验收已自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不能如实反映项目真实情况的;申请复验的未提交上次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或未加盖公章或骑缝章以及参建单位公章不全的;
(八)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未完整包含以下内容的:“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建筑保温、室内外装修、防火防烟分隔、防爆、消防设施、消防电气、灭火器及其他灭火设施;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消防产品一览表(选用的型号、数量、安装部位、性能参数、生产厂家、使用年限等)涉及专家评审的应包含专家评审意见、特殊消防设计等技术资料;涉及专家技术审查的,应包括专家审查结论、落实技术措施等技术资料”。
四、现场验收评定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形的,由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不合格)》;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基础上,结合行业管理对其作如下处理:对各参建单位违反法律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处罚;第一次违法违规的参建单位,除对其违法违规情形依法处理的前提下,建设主管部门还应对其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违规行为及相关责任人员信息进行不良信息登记。第二次出现违法违规情形的,约谈参建单位法人,对其违法情形进行全区通报,将其不良行为推送至新区相关信用体系,并抄报省住建厅或救援部门备案。对第三次出现违法违规情形的,建设主管部门将暂停其在新区内承揽工程(或开发)资格,并抄报省住建厅建议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违法信息同步上传至陕西省建筑市场诚信一体化平台及信用中国(陕西)纳入信用惩戒,对检测机构违法违规的还应同时抄报救援部门建议列入执业黑名单暂停承揽项目: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未按规定组织消防竣工验收即出具了不实的《竣工验收报告》的,存在以克扣工程款、延迟拨款等理由要求各参建单位出具与项目实际不符的验收意见的;
(二)设计单位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未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五)各参建单位未履行主体责任出具与实际项目情况不符或违反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不实报告,或在未完工、自检不合格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合格意见的。
五、相关要求
各新城及园办承办的消防设计验收备案抽查工作参照以上办法执行。新区新城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办理消防审查验收业务的同时主动收集项目违法违规影像资料,整理形成违法案卷,按照以上规定对违法违规参建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训诫,并形成约谈记录;对参建单位及主要管理(执业)人员发生的违法违规情形记录备案,新区、新城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还应不断总结梳理,查缺补漏,逐步建立完善新区消防管理信用评价体系。
陕西省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8日
(联系人:刘登魁029-3318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