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城住建局,园办规划及建设环保部,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提高消防设计审查办理质量及效率,加强相关企业在填报过程中资料的齐全性、完整性,节约申报单位时间成本,现就资料填报过程中常见问题规范如下:
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申请表》须为陕西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服务管理平台下载的制式模板,并按照首页填表说明(附件1)相关要求进行填写,不得留空。
二、规划许可文件(含临时规划许可文件)还应包含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的总平面图。
三、设计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编写应按照附件2、附件3要求列明所有要求事项,如有不涉及的部分应写明原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工作细则第七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九条),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还应提交证明项目已自检合格的相关检测报告。
四、施工图及竣工图应按照51号部令工作细则要求完整提供涉及消防部分的各专业图纸,如有变更的应一并提供,变更图也应加盖联合审图机构印章,审图机构的审图报告及合格意见书应为最终修改版图纸的审查意见。
各新城及园办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业务人员应主动学习相关政策及消防业务知识,及时反馈在申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逐步提高消防业务办理效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
附件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申请表填表说明.docx
陕西省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4日
(联系人:刘登魁029-3318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