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文件。
2.开展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工作。
3.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
4.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5.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6.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面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
7.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
8.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9.推进农膜回收利用。
10.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11.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12.负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13.指导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
14.党工委、管委会明确的其他涉生态环保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