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
关于2025年4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2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33585032传真:3358598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
意见反馈情况:下列项目在受理评审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安西电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X射线实时成像仪搬迁核技术利用项目 | 西咸新区能源金融贸易区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复合绝缘子厂房中部 | 西安西电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鑫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西咸新区能源金融贸易区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复合绝缘子厂房中部。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原有一台HS-XYD-320型X射线实时成像仪(自带铅房)升级改造后,从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大庆路509号厂区的绝缘车间搬迁至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复合绝缘子厂房,并建设辅助用房。该设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开展X射线无损检测。项目总投资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3.08%。 | 1.定期对安全与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2.建立辐射安全与防护监测制度并确保实施,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按要求编制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报告并报发证单位备案。3.辐射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辐射工作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辐射工作人员应配备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定期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剂量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辐射安全。4.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防辐射事故发生。 | / |
2 | 西咸新区新凡玻玻璃有限公司新增一条小型机械中空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北丈村钰源工业园3号厂房内 | 西咸新区新凡玻玻璃有限公司 | 陕西芊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北丈村钰源工业园3号厂房内,建设内容主要是在现有厂房新增一条中空玻璃生产线及配套生产设备,建成后年产中空玻璃3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玻璃切割、打孔和磨边等工序均采用湿法作业,基本不产生粉尘。拆除现有生产线UV光解设施,新增一套活性碳吸附设备,并与现有活性炭吸附设备相接。涂胶、固化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处置,满足《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原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属于玻璃后加工工序,应严格按照《西咸新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要求达到引领性绩效水平。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玻璃磨边、打孔、清洗用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隔声、减震等方式,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妥善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6.加强环境安全风险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