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宣传文旅局关于对陕西花儿漫漫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

陕西花儿漫漫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责令停止举办,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2.5倍罚款,处罚文号为西咸文综罚字〔2025〕B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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