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庄镇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全年全时段禁燃禁放区域,请广大群众知晓并严格按照“清洁取暖”原则安全过冬,共同守卫蓝天、守护健康、守牢安全。
一、拒绝销售、购买、使用散煤和洁净煤
对违规销售和使用散煤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中有散煤、洁净煤等高污染燃料的要立即自觉停用,并拆除炉具,主动向所在村、小区报告。如发现违规违法销售、囤积、使用散煤和洁净煤,请立即向市场监管局、高庄镇举报(举报电话:029-3620322)。
二、严厉打击违规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行为
高庄镇是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域散煤、洁净煤销售网点已全部取缔,禁止从事流动销售,禁止通过电话、微信朋友圈、抖音平台等违法销售散煤、洁净煤。对发现储存、使用的散煤、洁净煤一律依法没收。从事餐饮、食品加工作坊、小饭桌、洗浴中心等经营服务的,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安装治污设施,禁止使用散煤、洁净煤、木柴等高污染能燃料,违者将依法处理。
三、倡导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取暖
辖区所有住户、租住户和经营户要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规定,坚决不使用散煤、洁净煤、煤球、木柴做饭和取暖。为大幅提高清洁取暖使用率、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我镇将继续落实清洁取暖运营补贴政策,请广大用户放心用电用气取暖。如若使用散煤、木柴等高污染燃料做饭、取暖,将取消清洁取暖财政补贴。
为了让我们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我们真诚呼吁父老乡亲们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坚决不使用散煤、洁净煤、木柴等高污染燃料,不焚烧秸秆、生物质、柴草、垃圾,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主动举报销售使用散煤、洁净煤和烟花爆竹行为,自觉做好禁烧、禁燃禁放、禁高污染原料的宣传员、监督员和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