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团组织、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征地拆迁、项目落地建设服务、司法行政等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市容绿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房屋管理、住房保障、物业管理、人民防空、文物、燃气、水利水务、综合执法等工作。完成临时交办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