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应的问题,答复如下:2023年5月初, (中梁国宾府) 小区物业前往永和所户籍室咨询过业主落户事宜,户籍室工作人员告知了小区物业开设小区大户所需的资料,小区物业知晓后离开。5月中旬户籍室工作人员电话再次联系过中梁国宾府物业并催促小区物业尽快提交开设大户所需资料,小区物业至今没有到户籍室提交开设大户的资料。永和路派出所社区民警于6月16日已联系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让其尽快提交开户材料,待开户审批完成后,及时通知群众来办理落户事宜。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回复单位:公安局 联系电话: 029-3363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