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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贺**
信件编码: GPPS20230615DYMA
来信时间: 2023-06-15 11:4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户口迁入问题咨询
信件内容:
您好,我的自购房产位于西咸新区扶苏路亿龙金河湾小区,房产证产权人是我名字,我和妻子户口都是岐山县户籍,现在我的户口还在岐山老家,我想给妻子把户口迁入到西咸新区我们的房子名下,但房产证上没有妻子名字,请问这种情况想要迁入户口,需要什么方式和手续?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西安市公安局西咸分局
回复时间:2023-06-19 10:08
回复内容: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应的问题,答复如下:您妻子户口可以迁入至亿龙金河湾小区,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如有需要请随时联系沣泾大道派出所户籍室,联系电话029-33815696。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回复单位:公安局    联系电话: 029-3363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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