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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权**
信件编码: GPPS20230706PJDH
来信时间: 2023-07-06 19:3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现役军人原户籍地拆迁安置补偿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本人现役军人,原长安区,(现属于沣西新城)老家现在拆迁,作为现役军人(士官)没有得到相应的安置补偿,确实感到不平衡,军人积极为国防建设做贡献,军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确找不到相关部门解决,现役军人虽然没有户口,但是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写的很清楚,户口迁出的服役士兵享受和村民同等待遇,现役军人确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又说是服役满八年以上了,不享受补偿政策,这方面的补偿到底有没有明确的文件,军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最后受伤害的还是军人家庭,不能让军人流血流汗又流泪。兵役法很明确,军人家庭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占用享受和村民同等待遇。而相关部门给出的回复是没有户口,不符合赔偿规定,军人肩负着神圣的使命,家里遇到这么多事情,怎么来安心服役,到底该着哪个部门解决。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沣西新城
回复时间:2023-07-12 14:40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权先生/女士,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根据《沣西新城高桥街道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提供户内所有成员的户籍证明”。经核查,您原系高桥街道五席坊村村民,现为服役满12年的现役士官,无法提供户籍证明,故不符合该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安置补偿对象。

感谢您对沣西新城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沣西)工作部

联系方式:029-380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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