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权先生/女士,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根据《沣西新城高桥街道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提供户内所有成员的户籍证明”。经核查,您原系高桥街道五席坊村村民,现为服役满12年的现役士官,无法提供户籍证明,故不符合该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安置补偿对象。
感谢您对沣西新城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沣西)工作部
联系方式:029-3802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