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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GPPS20230717SXVI
来信时间: 2023-07-17 15:3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洗车店废水乱流,没有洗车废水处理设备,噪声污染大
信件内容:
阳光城上林府高层商铺开了一家洗车、保养车辆维修店; 1、洗车店是否有核准的环保手续; 2、有无环评报告表及备案的排污许可证等相关文件; 3、洗车时,洗车废水随意排放;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能源金融贸易区管理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3-07-21 21:35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核实如下: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使用溶剂型涂料的;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其余情况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2)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汽车、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有涂装工序的办理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其余情况不需要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经核查,该汽修店铺面积不足5000平方米且不涉及涂装工序,因此不需要办理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

2.该店铺洗车废水属于生活废水,洗车时废水流入小区地下管网,未发现乱排放问题。该店涉及的废机油、废机滤等危险废物,已按照要求规范化管理,设置了危险废物贮存间,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转运合同。

回复单位:能源办 联系电话:3358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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